|
安庆市科协六届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组织工作委员会职责
组织工作委员会是市科协第六届委员会的组织工作机构,协助审议需经常务委员会审定的有关事项,在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主持市科协的组织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1、研究、制定市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常委会审议市科协有关组织建设方面的文件,对市科协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3、研究、探讨健全、完善科协组织机构,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和科协事业发展要求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等问题。
4、协助常委会审议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的变更、增选。
5、组织开展科协组织建设专题调研。
6、组织、开展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活动。
7、承办市科协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术工作委员会职责
学术工作委员会是市科协第六届委员会的学术工作机构,协助审议需经常务委员会审定的有关事项,在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主持市科协的学术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1、提出和审议市科协学术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
2、审议提交市科协常委会讨论和决定的有关学术工作的报告和建议。
3、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学术工作。
4、组织并听取有关重大学术活动的情况汇报,就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5、组织、开展全市学会工作方面的总结、表彰活动。
6、承办市科协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委员会职责
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委员会是市科协第六届委员会的科普工作机构,协助审议需经常务委员会审定的有关事项,在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主持市科协的科普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1、提出和审议全市科普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科普工作。
3、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调研。
4、提出或审议提交市科协常委会讨论的关于科普工作的报告和建议。
5、调查、研究或协助制定全市科普工作的有关政策。
6、组织、开展全市科普工作方面的总结、表彰活动。
7、承办市科协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职责
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是市科协第六届委员会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协助审议需经常务委员会审定的有关事项,在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主持市科协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1、提出和审议全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科技创新方面的工作。
3、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专题调查和研究,对全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组织、开展全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方面的总结、表彰活动。
5、承办市科协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科技咨询工作委员会职责
科技咨询工作委员会是市科协第六届委员会的科技咨询工作机构,协助审议需经常务委员会审定的有关事项,在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主持市科协的科技咨询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1、提出和审议市科协科技咨询、“金桥工程”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市科协系统科技咨询服务及“金桥工程”工作,推动科技咨询产业发展。
3、听取科技咨询、“金桥工程”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和审议提交市科协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关于科技咨询、“金桥工程”工作的报告和建议。
4、组织、开展全市科协系统科技咨询、“金桥工程”工作的总结、表彰活动。
5、调查研究、修改或制定市科协系统科技咨询有关政策。
6、承办市科协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